【摘要】对民事裁定的诉后检察监督要求该裁定业已生效,但生效并非民事裁定的唯一效力状态,未生效与失效也时常发生,并与生效相互穿插和转化,为检察监督的开展带来了时间判断上的难度。本文旨在分析民事裁定各类效力状态的时间界限,为民事检察监督的及时、有效开展提供对象依据,旨在预防民事检察监督的过限与失权。
【关键词】
《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》 2015-10-19
《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》 2015-10-19
《中国卫生质量管理》 2015-10-19
《污染防治技术》 2015-10-19
《科技创新与应用》 2015-10-20
《文化产业》 2015-10-20
《科技创新与应用》 2015-10-21
《科技创新与应用》 2015-10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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